學生英語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
國立臺東大學英美語文學系學生英語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101.06.07)
第 一 條 為鼓勵本系在學學生增強英語文能力及提昇其國際競爭力,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在學期間(新生從放榜日起算)通過第四條及第五條所列各項英語文能力檢定,並取得檢定證明文件者,惟每級數檢定獎勵以一次為限。
第 三 條 申請時間為測驗通過日期該年內,需於當年會計核銷截止日(12月)以前,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由學生持證書或成績單正本、學生證正本及存摺影本(土地銀行;若無土地銀行帳號,可持他行存摺或郵局存摺)至本系系辦公室辦理。
第 四 條 適用對象及檢定獎勵標準(以全民英檢為例)如下:
級數
適用對象 |
高級 |
TOEIC |
||
初試 |
複試 |
850分(含)以上 |
880分(含)以上 |
|
英美系學生 |
3,000元 |
5,000元 |
2,000元 |
3,000元 |
第 五 條 通過其他英語文能力測驗,比照下列對照表。
測驗名稱 |
級數或分數 |
||
全民英檢 |
中高級 |
高級 |
|
多益測驗TOEIC |
750以上 |
880以上 |
|
托福 TOEFL |
紙筆型態(PBT) |
527以上 |
560以上 |
電腦型態(CBT) |
197以上 |
220以上 |
|
網路型態(IBT) |
71以上 |
83以上 |
|
雅思測驗IELTS |
5.5以上 |
6.5以上 |
|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Cambridge Main Suite) |
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FCE) |
Certificate in Advanced English (CAE) |
|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BULATS) |
ALTE Level 3 |
ALTE Level 4 |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English) |
筆試總分 |
240 |
315 |
口試級分 |
S-2+ |
S-3以上 |
|
全球英檢GET |
B2 |
C1 |
第 六 條 本辦法經費由「本系業務費」支付,並自101學年度起適用。
第 七 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