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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辦法/表單下載

學生英語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

國立臺東大學英美語文學系學生英語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101.06.07)

第 一 條 為鼓勵本系在學學生增強英語文能力及提昇其國際競爭力,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在學期間(新生從放榜日起算)通過第四條及第五條所列各項英語文能力檢定,並取得檢定證明文件者,惟每級數檢定獎勵以一次為限。

第 三 條 申請時間為測驗通過日期該年內,需於當年會計核銷截止日(12月)以前,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由學生持證書或成績單正本、學生證正本及存摺影本(土地銀行;若無土地銀行帳號,可持他行存摺或郵局存摺)至本系系辦公室辦理。 

第 四 條 適用對象及檢定獎勵標準(以全民英檢為例)如下:

 

      級數

 

適用對象

高級

TOEIC

初試

複試

850分(含)以上

880分(含)以上

英美系學生

3,000元

5,000元

2,000元

3,000元

 

 

 

 

 

 

第 五 條 通過其他英語文能力測驗,比照下列對照表。

 

測驗名稱

級數或分數

全民英檢

中高級

高級

多益測驗TOEIC

750以上

880以上

托福

TOEFL

紙筆型態(PBT)

527以上

560以上

電腦型態(CBT)

197以上

220以上

網路型態(IBT)

71以上

83以上

雅思測驗IELTS

5.5以上

6.5以上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Cambridge Main Suite)

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FCE)

Certificate in Advanced English (CAE)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BULATS)

ALTE Level 3

ALTE Level 4

外語能力測驗

(FLPT-English)

筆試總分

240

315

口試級分

S-2+

S-3以上

全球英檢GET

B2

C1

 

第  六  條  本辦法經費由「本系業務費」支付,並自101學年度起適用。

 

第 七 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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