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英語檢定門檻
國立臺東大學英美語文學系『英語能力畢業標準檢定』檢核標準
94.06.21九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系務會議通過
95.11.02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院務會議通過
95.11.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臨時教務會議通過
99.04.08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系務會議通過
107.03.14一百零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系務會議通過
107.3.27 一百零六學年度第二學期院務會議通過
107.04.26一百零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本系訂定英語文能力畢業標準檢定,為引導學生在英語文學習上,能有更正確之態度及方向,並落實已廣為大眾所採納之語文認證制。凡本系學生必須通過下列六項語言測驗標準中之任何一項,得視為通過『英語能力畢業標準檢定』之要求:
(一)、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考試--GEPT:中高級初試(含)以上。
(二)、或相當於中高級初試通過之其他英語文能力測驗,比照下列對照表
測驗名稱 |
級數或分數 |
|
全民英檢 |
中高級 |
|
多益測驗TOEIC |
750以上 |
|
托福 TOEFL |
紙筆型態(PBT) |
527以上 |
電腦型態(CBT) |
197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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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型態(IBT) |
71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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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測驗IELTS |
5.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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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Cambridge Main Suite) |
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F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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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BULATS) |
ALTE Level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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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能力測驗 (FLPT-English) |
筆試總分 |
240 |
口試級分 |
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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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英檢GET |
B2 |
二、每名學生應於三年級上學期結束前通過英語語文能力檢核。
三、學生參加英語語文能力檢核未達標準者,應於四年級畢業前視其未達標準之項目,增修且修畢並通過英語補強課程二至四學分。
四、此項檢核標準自107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實施。
五、本標準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