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碩士論文
碩士論文
MA Thesis
年度 Year |
論文題目 Title |
學生名字 Student Name |
指導老師 Advisor |
110 |
1992年美國總統大選辯論中人稱代名詞使用與其言語行為分析研究 Pronominal Choice and Illocutionary Acts in the 1992 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deb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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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聖博 Sheng-Po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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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偉成 Wei-Cherng Sam Jheng |
中文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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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探討1992年美國總統大選辯論結論中三位候選人使用人稱代名詞及相應的動詞所傳遞的言語行為。有鑑於代名詞之使用和言語行為與總統候選人能否獲得選民支持、能否形塑自身形象與傳達意識形態高度相關,其重要性十分值得重視。針對總統辯論結論中人稱代名詞與言語行為關聯的研究得以揭示候選人在政治言談中的動機和意圖,根據文獻探討(Bramley 2001, Karapetjana 2011, Håkansson 2012 等),在政治言談中,人稱代名詞除了能讓候選人指涉特定群體外,還能夠在辯論中傳達各種意識形態與政治訊息。此外本文也針對候選人所使用的人稱代名詞之指涉對象做個案研究,以揭示他們的意圖和意識形態。然而,甚少有文獻針對政治言談中總統辯論的結論部分做有關代名詞和言語行為的研究。結論為總統大選辯論中的最後階段,其目的為使候選人為辯論做出總結,並給選民們留下最後印象。有鑑於結論之場合、目的與言談內容和其他種類之政治言談有所不同,研究結論中人稱代名詞和其相應動詞所傳遞的言語行為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本文將探討候選人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喬治.布希(George Bush)和羅斯.佩羅(Ross Perot)於1992年美國總統大選辯論結論中使用人稱代名詞「我」、「我們」和「他們」之情形,以及其所傳遞的言語行為和指涉對象。本文選擇三場結論的辯論紀錄做為研究材料。「我」、「我們」和「他們」和五種言語行為的使用次數進行量化統計。本文採用批判性言談分析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 分析候選人在使用人稱代名詞傳達意識形態時潛在的意圖。本文研究總結五大重點,第一,「我」是在三場結論中最常被使用的代名詞,其次為「我們」和「他們」。第二,羅斯.佩羅是最常使用人稱代名詞的候選人,其次為比爾.柯林頓和喬治.布希。第三,在結論當中,羅斯.佩羅(Ross Perot)最常使用「我」和「我們」來傳達斷言行為(assertive act)。第四,沒有候選人在結論當中使用人稱代名詞所對應的動詞來傳達陳述行為(declarative act)。第五,三位候選人經常在結論中使用人稱代名詞「我們」指涉美國人民。有鑑於研究發現,我們可得知候選人傾向在結論中使用「我」和「我們」以形塑自身形象以吸引選民支持。除了以上發現,本文也明確指出意識形態和言語行為是分別由人稱代名詞和動詞進行傳遞的,此論點也與以往認為代名詞能夠同時傳遞意識形態和言語行為的文獻有所不同。本文希望透過言談分析來研究代名詞選用,揭示候選人如何透過使用人稱代名詞形塑自身形象和傳達意識形態。 |